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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领养儿童户口申报攻略
一、户口申报条件
1. 领养儿童已满14周岁,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》规定的条件; 2. 领养人具备抚养、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; 3. 领养人未患有传染病、精神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儿童的情况; 4. 领养人已与被收养人建立稳定的家庭关系。
二、户口申报所需材料
1. 领养人身份证、户口簿; 2. 被收养人身份证(如未办理,提供出生证明)、户口簿; 3. 收养登记证; 4. 领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居住证明; 5. 领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健康证明; 6. 领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; 7. 领养人及被收养人的收入证明; 8. 领养人及被收养人的住房证明; 9. 领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。
三、户口申报流程
1. 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; 2. 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领取《户口申报表》; 3. 填写《户口申报表》,并提交相关材料; 4. 派出所审核材料,如无误,将办理户口申报手续;举报